【007】初露锋芒(求收藏)_厚积薄发,我的突破没有瓶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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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007】初露锋芒(求收藏)

  惊喜!

  太惊喜了。

  “血玉参不用炮制,直接切片煎水喝,就能壮大气血。”

  “这株血玉参年份最低二十年,药效更高。”

  “利用的好,说不定够我修炼到七品了!”

  秦猎满脸喜色。

  小心的将血玉参整株挖出来,放进单独的布袋。

  其它的,就随便了,断些根须也不在意。

  用最快的速度,挖走所有人参,放进袋子。

  然后,抓着藤蔓,回到崖顶。

  解掉藤蔓,整根扔下悬崖,拍了拍手,秦猎抬头看向天空,时间已来到午后。

  拿起带的水囊灌了几口水,啃着干娘一边吃,一边往山外走。

  这次进山,可谓惊喜满满。

  花掉一两银子,得到的却不止一百两。

  光是一株血玉参,就价值三四百两,甚至更高。

  这种半灵药,市面上可见不到。

  一念及此,秦猎心情止不住喜悦。

  沿原路返回,翻过一座又一座山头。

  眼看就要出山,侧面山坡上,忽然下来两个人。

  胡万岭?

  秦猎目光一撇,放慢脚步,准备等胡万岭和同伴先走。

  然而,秦猎刻意慢行,胡万岭和同伴没有,继续照常下山,直线距离上,和秦猎越来越近。

  走着走着,胡万岭的同伴,一个秃顶的矮壮男子,陡地停步,鼻子耸动,在空气中不停嗅着。

  一直注意胡万岭动静的秦猎,瞥见这一幕,心中莫名一突。

  下一刻,果然见着秃顶男人环顾四周,最后,目光看过来,停在了自己身上。

  “就是他!”

  一声低喝,秃顶男人脚掌踏地,借力猛地跃起,直线向秦猎冲过来。

  胡万岭见状,一样直线冲过来,跟在后面。

  “老刘,什么情况?”

  拦住去路,胡万岭打量秦猎,疑惑问道。

  “嘿,我闻到了血参的气味,源头就在这小子身上。”秃顶男人咧嘴,眯眼扫视秦猎,得意笑道,“年轻人,识相的,把血参交出来,我保证什么事都没有。”

  “血参?”

  胡万岭眼睛一瞪,目光闪烁,“这小子挖到了血参?对了,我好像见过这家伙。”

  “嗯?你认识他?”秃顶男人皱眉。

  “谈不上认识,只是见过一面,对了,我想起来了,他也是山庄里的猎手,一个刚入品的丙等猎手。”胡万岭扫视秦猎,轻哼道,“叫什么秦猎,我说的对吧?秦猎手?”

  “秦猎?”秃顶男人挑眉,“他和秦猛、秦狂什么关系?”

  “没关系,就是一普通的外部猎手,本人有点练武天赋。”胡万岭颇为吃味的解释道。

  想当年他突破九品时,已经二十出头了。

  秦猎倒好,居然才十六!

  “原来如此。”

  秃顶男人闻言,恍然笑道,眼睛重新眯起来,打量始终没说话的秦猎。

  “没想到小伙子还是个小天才,不错,不错,既然天赋颇高,那更应该懂得珍惜。”

  一边说,他一边靠近秦猎,“年轻人要听人劝,这世上天才不少,可活着的天才,才算天才。死了的,狗屁都不是。秦猎,听懂了吗?”

  秃顶男人低喝,来到秦猎身前两步外站定,伸出手,“交出血参!”

  “我没血参,拿什么交?”秦猎一脸平静。

  “不进棺材不落泪。”胡万岭嗤笑,“老刘,不要和他废话,直接动手便是。”

  “动手多不好,虽然小伙子是个头铁的耿直男孩。”

  秃顶男人咧嘴,眼睛里却蓦然迸射凶光,“但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人,确实去死更好交流!”呼

  劲风突兀掀起。

  秃顶男人伸出的手,猛地化作鹰爪,伴随脚步移动,贴身靠近秦猎,直奔咽喉。

  唰!

  刀光闪过。

  秃顶男人伸出的手停在了半空,整个身子僵硬在原地。

  “老刘!”

  后方,胡万岭瞳孔一缩。

  嗤嗤

  一道血线从秃顶男人脖颈显现,迸射而出。

  眼中凶光还未退去的他,满脸难以置信,死死的盯着秦猎,“你……你……”

  想说什么,但只说了一个字,就再也没机会。

  “噗通”一声,向后仰面倒地。

  倒下的瞬间,秦猎骤然往前虎扑,越过秃顶男人,冲向胡万岭。

  “找死!”

  胡万岭惊怒,腰间横刀出鞘,带起劲风,劈向秦猎。

  唰!

  唰!

  刀光同时绽放。

  只听“当啷”一声,胡万岭挥舞的横刀,断成两半。

  刺眼的刀光,却继续亮起。

  唰

  “噗嗤!”

  血花迸射,丢掉断刀的胡万岭,双手捂住脖子,身形连连后退。

  瞪大的眼睛里,涌现惊惧,脸庞上满是不甘、后悔。

  “你……唔……噗!”

  口中喷血,胡万岭双腿发软,跪着倒在地上,脖子、嘴角不停涌出鲜血,瞳孔很快涣散,气绝身亡。

  秦猎蹲下身,百锻短刀擦拭胡万岭的衣服,抹去上面的鲜血。

  然后,挑开衣领,露出内里。

  短刀收回刀鞘,伸手摸尸,拿走能拿的。

  摸完胡万岭,返回到秃顶男人身边,一样快速翻找,拿走能拿的。

  摸完尸,立刻走人。

  没有走大的山道,直接走偏僻小路,赶往山外。

  早上看见胡万岭时,这家伙跟着县城里的权贵子弟,身边一群人。

  这些人此刻说不定就在附近,为此,秦猎动手前,一直观察周围动静。

  快刀干掉两人,摸完尸,一刻不敢多待。

  走偏僻小路,出了山林后,也没走大路,同样选了条野路,乡间小径,返回猎虎山庄。

  进入山庄时,刻意避开人多的地方,并脚步飞快。

  秃顶男人的狗鼻子太灵敏了。

  居然隔着七八丈,也能闻到人参的气味。

  秦猎相信有这种能力的人不多,但万一呢?

  万一猎虎山庄里也有这样的人呢?

  之于此,进入山庄,到住的地方,这一段路程,秦猎避开人群,脚步飞快。

  直到回家了,才稍稍放缓。

  但也没彻底放松,一个布袋藏不住气味,秦猎找了五个,层层包裹,并在床头角落的地上,挖了个坑。

  将血玉参藏地底,做好掩饰,又洗澡换衣服,才松了口气。

  “‘袖里青龙’出其不意,快刀杀敌,效果显著,但弱点一样明显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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